南充市融媒体中心所持有的一批报废UPS电源及免维护铅酸电池转让项目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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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为公开预览,相关单位、金额及个人联系信息已脱敏。
| 南充市融媒体中心所持有的一批报废UPS电源及免维护铅酸电池转让项目 |
| 标的名称 | 南充市融媒体中心所持有的一批报废UPS电源及免维护铅酸电池转让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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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GR2026SC1001627 | 转让底价 | 登录查看 | ||
| 价格说明 |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6-13 |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29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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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概况 |
一、竞价规则: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竞价参数:延时报价期 120 秒/轮,加价幅度为 登录查看或 登录查看的整数倍。 二、标的介绍:1.免维护铅酸电池1组(型号NP100-12,购置日期2020年12月,共32只,每只重28Kg),申报原值为登录查看,现已全部无法使用;2.UPS电源1组(型号NP100-12,购置日期2017年12月,共32只,每只重28Kg),申报原值为登录查看,现已全部无法使用。 三、标的位置: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惠民街139号 看货联系人: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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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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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登录查看)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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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简况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登录查看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付款期限:受让方应于签订《交易合同》前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三、价款划转条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即划转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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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二、意向受让方应持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须包括废铅蓄电池。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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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不存在抵押、担保及租赁情况。 二、转让方已全面如实披露标的相关资料,但不保证已揭示所有瑕疵(尤其是隐蔽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前自行或委托专家对标的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充分了解潜在风险与瑕疵。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完成报名的,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的全部风险及瑕疵,且对标的质量状况有充分了解;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或拖欠成交价款、拒不配合资产交接,亦不得要求解除《交易合同》或退还已付价款。 三、意向受让方现场查验标的期间,一切费用自理;除因转让方原因外,查验现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受让方结清成交价款后方可进场搬运(进场搬运即视为资产移交),并需自进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搬运与清场工作。受让方应配备充足的转运设备及装卸人员,逾期未完成拆卸、搬离、运输、清场等事项的,视为放弃剩余标的物。 五、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后,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本次处置资产按废旧资产处理,受让方仅可将其作为废旧资产回收,并需依据国家废旧资产回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与使用。意向受让方应充分知晓上述要求,成交后若违反规定擅自出让、组装翻新或再次投入使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与转让方无关,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七、本次处置资产属于危险废物,受让方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搬运与存放,并在搬运前向转让方出具相应资质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固体废物回收、储存、运输、处理单位及个人应遵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开展作业,在收集过程中采取规范防范措施,避免引发人身或环境危害事故。受让方需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处理不当导致事故、安全责任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八、成交后,受让方需按相关部门要求自行办理转运手续,运输过程中不得造成二次环境污染;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涉及转移运输时,受让方应按环保规定办理、填报并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提交给转让方。 九、本次处置资产由受让方直接搬离,受让方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开展标的资产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与运输工作。 十、转让方、受让方在成交次日起30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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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登录查看 | ||
| 保证金说明 | 登录查看 | |||
| 交纳截止时间 | 登录查看 | |||
| 交纳注意事项 | 登录查看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登录查看 | |||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登录查看 |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登录查看 |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 登录查看 | |||
| 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任浩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登录查看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登录查看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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