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检验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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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检验能力提升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N5113012026000081
项目名称:检测检验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登录查看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特种设备,须提供所投产品及其配置产品制造商真实合法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4)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辐射产品,投标人若为非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生产厂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扫描件,并提供所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生产厂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扫描件。;(5)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消毒产品的,投标人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6)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投标函。。
时间: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登录查看
时间:2026年06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名称: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418号
联系方式:登录查看
名称: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文件2221768;评审2338861、2666592;开标2928699(区号:0817)
项目联系人:登录查看
电话:咨询电话文件2221768;评审2338861、2666592;开标2928699(区号:0817)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29日
标讯信息来源于公开渠道,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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