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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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为公开预览,相关单位、金额及个人联系信息已脱敏。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登录查看向天津阳光采购平台公开征集出具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及概况
1. 项目名称:登录查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项目
2. 采购方式:天津阳光采购平台公开招标
3. 申请保全标的:采购方现有租赁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总额为人民币登录查看
4. 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登录查看,报价超出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方申请,提供相应报价,出具符合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规范要求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保函担保期限覆盖本案全部诉讼及执行阶段。
2.在采购方提交完整投保资料(符合要求)后,承诺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正式保单及保险公司盖章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函》(或类似担保文件)。对于紧急案件,需提供加急服务通道(如承诺24小时内出具)。
3.服务方出具的保函格式需符合法院/仲裁机构的一般要求,确保在全国各级法院完全接受和认可。如有特殊格式要求,服务方应能配合调整。如法院需服务方至法院做笔录,服务方应配合。
(二)服务标准
1.服务方出具的保单及保函信息(被保险人、保全标的、案号、法院/仲裁机构、保全金额、保险期间、责任限额等)必须准确无误,完全适配天津各级人民法院诉讼保全受理标准。因保函格式、资质等问题无法通过法院审核的,服务方无条件免费重新出具并承担相关延误损失。
2.案件审理过程中,如需续保、延长担保期限,服务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基本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诉讼财产保全保证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2.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登录查看单独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需为地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司,保险销售公司及其它第三方代理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已入驻天津阳光采购平台,具备平台投标资格。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函(含费率报价、总价报价及报价明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保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方式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方式:于2026年7月3日16时前通过平台线上递交全套电子投标资料,同时线下将密封投标文件送达南开区延安路6号厂区
2.开标时间:2026年7月6日10时线下开标
六、中标发布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发布中标通知书,并以电话方式通知中标服务方。
七、其他事项
1.报价函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2.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报价,报价中含有项目履约完成所需的全部工作量和服务,即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3.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服务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服务方的中标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登录查看
联系人:登录查看
咨询电话:登录查看
2026年6月30日
标讯信息来源于公开渠道,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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