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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当前为公开预览,相关单位、金额及个人联系信息已脱敏。

华南公司2026-2027年度减阻剂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南公司2026-2027年度减阻剂框架采购(招标编号:FA-HNGS-26020114)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登录查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生产部2026年减阻剂年度需求计划,需采购250000升减阻剂(其中华南公司80000升、广西公司143000升、云南公司13000升、西南管道公司14000升),概算登录查看(含13%增值税),采购控制价登录查看(含13%增值税)。减阻剂技术要求详见《减阻剂技术要求》、《减阻剂招标现场试验方案》。现对减阻剂进行框架招标采购,实际采购数量、到货地点以框架合同签订后,各成员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3 招标产品范围

华南公司2026-2027年度减阻剂框架采购,根据生产部2026年减阻剂年度需求计划,需采购250000升减阻剂(其中华南公司80000升、广西公司143000升、云南公司13000升、西南管道公司14000升)。

2.4 交货地点

收货地址包括广东、广西、云南及贵州等地区。

2.5 框架有效期限及交货期

框架有效期限:12个月。由华南公司实施招标,签订框架合同,按照“框架合同+订单”的采购方式,各成员单位按照实际需求签署框架合同下达采购订单,按采购订单进行结算。

交货期:订单提交以后10天以内交货。

2.6 质保期

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代理商、流通商,同一品牌的制造商跟代理商或流通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人为代理商、流通商的提供品牌唯一授权书,授权书须包含本招标项目,授权书有效期包含本框架项目实施时间(授权有效期应涵盖2027年全年)。

3.1.3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减阻剂为原厂生产(未提供书面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3.1.4 生产厂家须承诺提供的减阻剂应能满足20%-60%的减阻率需求(未提供试验样品或者样品试验结果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1.5 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投标的减阻剂闪点>60℃(不满足闪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1.6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油品检验报告》,按100ppm浓度添加减阻剂到油品中搅拌均匀,柴油和汽油各一份(未提供检验报告的,投标将被否决)。

3.1.7 投标人须提供减阻剂产品说明书和安全技术说明书(未提供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1.8 在保证油品合格情况下,减阻剂在同一条管道累计添加浓度上限不低于80ppm,在环境温度低于零下10℃时仍能正常加注、不应出现结晶,减阻剂到现场的最大免维护周期(不出现分层,不需搅拌直接使用,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天数)超过2周(生产厂家须书面承诺,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1.9 生产厂家须承诺提供的减阻剂不会对成品油造成质量污染,不会对管道及设备不会造成腐蚀和损害,同时须承诺加注减阻剂后的汽油柴油不会对汽油和柴油发动机造成损害(未提供书面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或2023年至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提供的上一年度所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所提供报表需加盖投标人财务章或者公章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所投减阻剂在国内的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物资明细页和签字盖章页、发票等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登录查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无需提供。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登录查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登录查看暂停投标资格。

(5)不存在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

以上(1)至(4)以投标截止日专家查询结果为准,(5)提供承诺,未提供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5.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6月12日09点00分至2026年6月22日17点00分

获取方法:在线报名,注册并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登录查看)进行项目报名。(1)“注册”方式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3)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CA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CA(与购买标书同时办理,办理时间约五个工作日,具体操作请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4)潜在投标人如遇到电子招标平台使用问题,可致电客服热线:登录查看。服务时间8:00-18:00(工作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来现场参加开标仪式。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及方式: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开标大厅(登录查看)。投标人应准时进入开标大厅,并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15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登录查看),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登录查看)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正常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登录查看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1号寺右万科中心南塔15楼-23楼

联 系 人: 登录查看

电 话: 登录查看

监 督 人: 黄成

监督联系方式: 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登录查看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A-8G房

联 系 人: 喻俊文、肖铭达、曾云飞、王音桔

电 话: 登录查看
电 子 邮 件: 登录查看(项目咨询邮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登录查看(盖章)

2026年6月11日

20260605134828135015993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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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说明

标讯信息来源于公开渠道,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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